鄭會詩律師是本行的首席合夥人。他於1975年在香港獲認許為律師,並於1990年在英國及澳洲首都直轄區獲認許為律師,以及在新加坡獲認許為代訟人兼律師。他於1988年獲首席按察司委任為紀律委員會成員,並擔任該職位直至1993年。此外,他曾出任香港律師會專業彌償保險計劃轄下申索委員會的成員多年。他於1984年加盟本行為合夥人。
主要執業範疇
鄭律師是資深的訴訟事務律師,在處理商業訴訟、人身傷亡、醫療疏忽、保險訴訟以及關乎物業和建築的訴訟等方面具備豐富經驗。他亦從事其他法律範疇的事務,包括租務、商業交易及誹謗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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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業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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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高等法院律師(1975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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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格蘭及威爾斯高級法院律師(1990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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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加坡最高法院代訟人兼律師(1990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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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洲首都直轄區最高法院律師(1990) |
學歷
香港大學法學士(1972)及法律專業證書(1973)
語言
中文
英文 |